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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!【糖】2023法硕考试分析民法主观题背诵-岳业鹏版卡包封面
卡包 法硕(考研)

新!【糖】2023法硕考试分析民法主观题背诵-岳业鹏版

作者:糖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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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包介绍

背诵课程/背诵清单参考:2024岳业鹏背诵宝典 背诵方法论梳理: (一)概念特征类 1.关键词拆解法 【例】民事权利能力:民事+权利+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。 2.要素表达法(一个中心,五个基本点)(主体、客体、内容、变动、保护) 【例】物权的概念:主体+客体+内容 物权,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。 3.概念体系表达法 【例】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含义: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 特征: 法人是社会组织。(与自然人的区别)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。(所有民事主体的共性) 法人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(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) (二)要件考查类 1.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:实质要件+形式要件 【例】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实质: 主体:行为人合格,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:意思表示真实,即行为人外部表示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相一致 内容:内容合法,即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形式: 要式行为:民事法律行为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要件 2.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:客观要件+主观要件 【例】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客观: 行为:加害行为,指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被侵权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 损害:损害事实,指被侵权人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利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 因果关系:指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主观: 主观过错:指侵权人的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态,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3.民事权利的行使条件:积极要件+消极要件 【例】留置权的行使条件(口诀:合同到期) 积极要件: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占有与债权的发生属于同一法律关系,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 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履行债务 消极要件: 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,同时与留置人承担的义务不相抵触 (三)制度适用类 1.时间线索:事前+事中+事后 【例】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 事前: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,必须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,禁止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 事中:民事主体之间一旦做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合意,就必须重合同、守信用,正当的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事后: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,民事主体双方均因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,避免和减少损失 2.关键词提炼 (1)具体人格权的内容:维护+支配+X 【例】肖像权的主要内容 取得:肖像制作权 支配: 肖像使用权 许可他人使用权 维护:肖像利益维护权 (2)典型合同的效力 【例】买卖合同的效力:交付+转移+瑕疵 3.事件推进线索 【例】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情形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(四)兜底背诵方法:口诀记忆法 【例】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:知产环境 【例】所有权的特征:全体弹他舅(久)